跨境人民币融资,3个常用组合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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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保外贷”是内地企业到港借贷的重要方式,并且主要为美元借贷。在香港的贷款利率低于内地,企业在解决资金链问题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套利之便。

  

泉州当地的外贸人士表示,开一个这样的公司,人手不需要很多,整个盘看起来很大,但其实占用的资金并不是很大。最关键的是,把资金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假借真实贸易的路径引进来,滚动的速度可以非常快。

在以往,通过这样的方式,一年下来获利%至%是很容易的事。但由于近两年做的人太多,加上银行介入太深,报关费暴涨,利润被压薄得只剩下30%。

案例二:真实贸易“弃港投新”

“我又不是套利,所有贸易合同均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但似乎香港的银行总是半信半疑。”

程卫(化名)的公司是福建一家具备真实贸易背景的企业,却屡屡在香港申请内保外贷碰壁。

程卫先后找到了工银亚洲和交行香港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以往整个流程短至2个月的申请一拖就是半年。郁闷之余,他决定去其他人民币离岸中心试试。最近,程卫在工行新加坡分行成功获批了价值3亿元的内保外贷,1年期借款利息2.8%,算上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和地下钱庄回流国内的成本,仍远低于工银亚洲所开出的6个月贷款利率。

这已经是他半年来在新加坡和台湾获得的第三笔低息融资了。与此同时,他在香港银行的申请仍遥遥无期。事关香港金管局在4月曾下发“指引”,要求各持牌银行控制信贷过快增长,由于香港银行的贷款增量主要来自与内地相关的贸易融资,“指引”被认为是变相收紧香港对内地企业的贷款门槛,内保外贷业务首当其冲。以往境外放贷银行对申请内保外贷的资金用途审查并不严格,主要依靠内地担保行的授信审查;而现在,金管局要求严查每一笔贷款的实际用途,除了核对出口单据,更要做好贷后管理,确保资金用于申报的用途,而没有违规回流。除了资金用途,香港市场上的审批还有另一个变化,就是金管局要求境外行严格把关第一借款人(通常是实际借款人的离岸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子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来覆盖利息和偿还本金。而在以前,内保外贷基本上只审查内地借款主体的财务情况,现在的要求显然更严格,如果没有真实的海外投资或贸易背景,子公司就很难通过境外行的审查。目前看来,只要资料通过审核,新加坡和台湾的银行对借款用途并不会太多过问,只要客户承诺遵守中国的外债管理办法,最快2个月内就可以放款,且利率比香港更有竞争力。再说了,香港市场已很难找到低于3%的内保外贷,算上资本回流的成本,和直接在国内融资相比,的确已经没有太多优势。

以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为基础的融资组合

产品概况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该类融资组合分为人民币远期信用证直接融资(跨境人民币信用证+境外融资+NDF)和“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远期购汇还款”等融资组合。

远期信用证期限一般为天,最多不超过天。

优劣势

此类业务的优势在于,海外融资成本和购汇价格较低,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企业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境内银行则可获得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存款,且有贸易单据作支撑,业务风险可控。

其局限性在于,该业务要想成功办理,需要以境外银行接受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信用证为前提,这就需要境内外银行和企业多方协调,业务操作流程复杂,手续繁琐;对企业资质要求较高,且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保证金存款。

案例

A企业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企业,从境外C公司进口一批农产品,经商定,以一年期远期人民币信用证方式结算。

为了获得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并实现理财目的,A企业向B银行申请跨境人民币远期信用证境外融资。由A企业将人民币保证金存入B银行,并叙做一年期理财,同时办理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风险。B银行开出受益人为C公司的信用证。

以海外代付、委托付款为基础的融资组合

产品概况

海外代付主要做进口方向的海外代付。具体指国内银行根据企业即期支付需求,向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询价后,指令境外联行支付货款;企业办理远期购汇锁定汇率风险,到期购汇偿还境内银行。

委托付款作为海外代付的替代产品,其结算方式适用于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含D/P和D/A)和电汇(T/T),境内进口企业向付款行承担第一性还款责任,境内分行承担第二性保付责任。

优劣势

海外代付

海外代付的业务优势在于,无需企业在境外开户,在融资规模紧张的情况下,企业获得资金更快捷。

其局限性在于,目前列入表内核算,对企业财务报表有一定影响,对企业要求较高,需缴纳全额人民币保证金或在境内分行有授信额度;对于已缴纳足额保证金的客户,若境外融资利息等于或高于境内存款利息时,该业务将无法继续;由于借债主体是境内银行,因此资金占用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间的信用额度。

委托付款

委托付款业务的优势在于,可为客户提供境外较低成本的融资;列入表外核算,不计入企业的财务报表,不占用银行的外债指标。

其局限性在于,需纳入进口企业货物贸易项下的外债管理;若境外融资利息等于或高于境内存款利息时,该业务无法进行。

案例一:海外代付,压缩了购汇和利息支出

企业先将足额人民币定存6个月,并做存单质押;通过银行买入远期6个月美元。然后银行指定其海外代理行进行贸易项下T/T代付(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期限为6个月。到期日,企业将定存的人民币按远期合约买入美元,在扣除银行的利息点差和汇差收入后,偿还T/T海外代付行付款本息。

采用海外代付,则企业无需为购汇而贷款,因此企业节约了用于即期购汇的人民币,还节约了贷款利息支出。

案例二:进口代收,缓解担保压力

A公司以付款交单(D/P)方式进口一批金属材料,以B银行为进口代收行。

B银行根据企业的贸易优势,按照授信审批规定,对减免保证金部分以代收单据项下的货权为质押,对企业融资外以支付货款。

银行通过控制代收单据,将货物置于指定监管方监管之下,解决了企业缺少足额抵押担保问题。

来源:中国外汇、21世纪经济报道、国际商报等

整理:易贸集团“商品-经济”转自: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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