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设立离岸公司,合规调度全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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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的设置地点将决定离岸业务成功的关键

欧洲和美国都是税务监管非常严的国家和地区,技术离岸的关键就是想避税。苹果公司CEO库克年收入2亿,按照60%的所得税率,苹果公司CEO的个人所得税为1.2亿,苹果公司的联邦税却只交了多万美金。苹果公司的利润比苹果公司CEO的收入还少?苹果公司年度总收入是5亿美金,因此苹果公司遭到美国税务稽查,但是最终苹果公司却无罪。

美国与欧洲有税务协定,要想在欧洲运营,因此欧洲的公司应该与美国的公司相互独立

谷歌在爱尔兰设立公司的总部,但是总部公司并不参与实际的运营,即实际的操作活动,实际操作活动要与公司的注册地分开;操作地在荷兰,荷兰并不设法人机构,因为荷兰允许非居民存在(不以居民形式或者不以法人形式在荷兰存在,非居民存在在我们国家是不可以的,大陆法系的绝大多数国家都不允许非居民存在,就比如说非中国的居民在中国做业务是不可以的),荷兰与爱尔兰有税务共享,爱尔兰的公司以非居民存在的方式在荷兰运营的话,实际上是需要交税的,交在爱尔兰,如果在爱尔兰注册一家公司,并以非居民的形式在荷兰提供对欧洲的全部服务,就意味着税收应该交在爱尔兰,所以说爱尔兰公司这样设置就出问题了,于是,爱尔兰公司在百慕大设立了一家子公司,这家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以百慕大子公司的名义在荷兰形成非居民存在,这样在荷兰以雇佣的名义在荷兰交个人所得税。同时这个非居民存在的税应该交在百慕大。但是百慕大对海外所得是免税的。这钱就不能投资了,但是没有关系,百慕大公司是爱尔兰的子公司,所以百慕大的年终所得应该向爱尔兰公司分红,爱尔兰的法律规定,海外分红在爱尔兰免税。

离岸业务其实很简单,要擅长合理合法利用政策差异

注意,我们做离岸操作为什么被国税局稽查,因为你违法了。苹果和谷歌的做法没有违法,他们都是合理的利用荷兰的非居民存在,百慕大公司对海外所得征零税,这是全球离岸港的最大特色。同时利用爱尔兰的法律,本国居民在海外的分红所得是免税的。就是鼓励爱尔兰居民把海外的钱都分进来,爱尔兰要的是资金回流。中国大陆的资产是外流的,因为中国大陆的税法规定,只要是中国大陆的居民,不管是哪里的资产都是要交所得税的。如果现在规定中国大陆居民的海外资产在大陆是不交税的,我们就要回来了。爱尔兰的政策遭到欧盟国家的斥责,但是因为爱尔兰缺钱,所以他们这个政策是不会轻易改的。

原来我们以为离岸业务只有在香港、百慕大、BVI等离岸港地区才可以进行,实际上我们会发现整个欧洲都可以做,欧洲适合做离岸操作的国家非常多,爱尔兰、英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列支敦士登、圣马力诺都行。不过他们的业务不适合做商品交易,因为他们公司做的是技术贸易,技术贸易最适合以非居民存在的方式进行。但也许我们作为商品贸易来讲可能不太适合,这个例子我们把它叫做三明治模式。这个模式是在离岸操作中最常见的办法,所有的方式都是合法的。它利用的是不同国家的不同政策,这种方式只要国家存在就会一直存在,因为各个国家的政策肯定会有不同。

下面这个业务当中海外的离岸公司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个重要的作用在于降低我们资金运作的成本,我们总认为拿着离岸公司去避税,其实外汇管理局不反对我们做离岸,他们特别鼓励我们做离岸交易。他们认为离岸交易可以形成在目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的全球资金调度。中国人民银行并不会把贷款利率降到很低,这样我们做进出口贸易的资金运作成本比较高,贷款的利息比较高,但是外汇管理局是允许我们通过跨国融资的行为来解决进出口贸易融资的,那这个融资怎么去实现,我们来看一下。

案例:这个业务是一个进口业务,出口也行,但是进口相对复杂一些,海外有个供应商是供应风力发电设备的,国内有个客户是风力发电厂,要购买他们的设备,但是他们并不认识,这种情况在国际贸易中很常见。外贸公司存在的价值就是做这两方的中间交易,于是外贸公司买进海外供应商的风力发电设备,然后再卖给国内客户。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这样做的,外贸公司进口风力发电设备后卖给国内发电厂叫内销,外贸公司与海外公司的成交金额是一个亿美金,卖给国内客户时1.05亿美金,外贸公司相当于获得5%的收益。一个风力发电设备的运作周期非常的长,对外开出信用证,到下达订单,然后是生产,安装调试完成,估计最少需要一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作为这个外贸公司,考虑到风力发电设备这么贵,他开出一个亿美金的信用证,这个资金压力非常大。所以他们要求国内客户支付现金,对方不愿意,设备什么都没见到就不付钱,后来对方要求开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是用提单结算的,这样是不行的。但是国内风力发电厂很有钱的,答应开信用证。一年押汇的利息是7.1%,这样就会亏本。所以外贸公司要求在香港开信用证,当香港公司开证的时候押汇在香港,我们知道港币是盯住美元的,所以在付进国内时不会亏本,还会赚取一部分汇差。国家外汇局从年8月1号开始取消核销,鼓励大家做离岸的。但是信用证不能乱开,新加坡就不适合做这种事情。然后我们将这部分钱全部转成存款,一年可以赚3.6%的利息,然后将存款向银行申请冻结,冻结的存款照样有利息,以冻结的存款向银行做质押,对海外供应商开出信用证。

香港公司与新加坡公司各自的优势

我们在做离岸贸易的时候,资金的调动可以通过账户运作完成,但是税务的调动还得通过交货地点来完成,选择合理的交货地点才能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新加坡虽然不太适合做资金调度,但是新加坡比较适合做公司注册,香港比新加坡更适合做资金调度,我们要合理利用各地的优势,相互结合来做离岸操作。如果跟美国人做生意,在香港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通过香港的离岸公司完成对美国的出口或进口,但是货物是直接发到美国的,所以国税局会天天盯着你,这个做法违背了一个基本的原则,直接运输构成直接贸易。也就是说离岸公司的所得应该由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年4月1号的新所得税法代缴代扣所得税。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香港已经回归了,香港在年与大陆签订了一个税务稽查协定,这意味着你在香港做零申报的所得等同于你在大陆获得的所得,在大陆产生的非居民所得应按照以大陆居民申报的方式缴纳20%的所得税。之所以没有缴纳是因为你公司的收入太小大陆懒得查,查的话是避不掉的。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我们在香港的税报记录应该与大陆无关才可以,香港肯定是有关的。在大陆设立的海外公司的离岸账户归外汇局管辖,千万不要自投罗网。做跨境借贷,内保外贷的时候才需要离岸账户。

要合理利用全球各地之间的利差去做离岸贸易,出口公司也可以这样做。假如说做出口贸易,跟美国人谈判,要求美国人先付现金,提前两个月把现金付给中国公司。如果后付款的话,是我们借钱去做生产,借钱是7.1%的利息,美国的贷款利率是1.5%,如果是万美元,美方先付钱,中方只收94万美金。但是美国方面担心提前付款后中方不发货,或者货物不符合要求。所以要求见单给钱,他们愿意给开信用证,但是中方拿信用证去押汇利率还是7.1%。美国人会主动提出中方在香港有没有公司,给中方把信用证开在香港,但是千万不要再把信用证转开回大陆,直接在香港押汇。在香港押汇利率比内地要低,然后以押汇的现金付给境内。这就告诉我们,在做离岸操作的时候,我们的离岸公司跟海外的业务应该是跟单结算的。但是离岸公司跟我们自己的境内公司结算时应该使用非跟单方式,单证与现金这两件事要分开,跟单结算会使单证流跟现金流合二为一。

非跟单结算就是说有的时候钱要先收回来,有的时候要后收回来,比如说,国内利率下调,人民币要贬值的时候就要后收回来,如果国内利率上浮,人民币要升值的时候就要先收回来。先收还是后收会影响到外汇核销,感谢外汇局吧,他们鼓励大家做离岸贸易,现在是免核销。我们的离岸贸易在外汇那边是越做越方便,做离岸贸易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国税局会一直调查你,要求你交所得税。

税务筹划,公司设置地点的不同,将带来不同的税收结果

千万不要被代理公司全部忽悠到香港去,香港虽然不承认他们跟大陆是一体的,但是大陆的态度很明确,一国两制,两制是为一国服务的!意思就是尽管香港是单独的关税地区,单独的财税体系,但两地之间必须实行联合的税务稽查。所以说你的公司设立在香港对税务筹划其实是不利的,同时另外一个问题出来了,香港的货币是盯住美元的,而美元跟人民币一直是反着来的。移民到美国也不现实,因为美国比大陆还严,所以移民美国的很多后悔想回来,但是大陆也不允许回来,会被到处查。法国其实也在干劫富济贫的事,个人年收入超过万欧元,需缴纳75%的个人所得税,LV的老板把国籍从法国改到比利时,刚改没多久比利时也要向法国看齐。比利时规定连续29天在比利时居住视为比利时居民,应向比利时缴纳所得税,法国是连续居住天。他的做法是在比利时住到第28天时,第29天回法国,这天过完再回来。

我们的公司也要利用国籍的变化去合理合法避税,香港公司跟内地是要进行税务联动的,新加坡籍却没有,之所以把账户设在香港,是因为人民币与美元港币的汇率问题,还有就是香港的资金调度比较自由,金融运作的成本较低。于是我们的离岸操作的路线应该是,公司设在新加坡,账户设在香港,整个的金融操作应该在香港完成,但是保税应该去新加坡。新加坡规定,新加坡居民海外所得,资金不通过新加坡的,无需向新加坡申报。新加坡政府不对居民的海外资产进行管辖的。所以我们的海外离岸公司应该将公司设在新加坡,押汇在香港完成,只有像香港这样的自由港,非居民才可以在那里做金融业务,很多国家是禁止非居民在本地做金融业务的。如果你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在香港注册一个公司也可以,但是业务量大就可能会被稽查。

很多大公司在做中东北非业务的时候,他们把离岸公司设在迪拜,当做东盟或者亚太地区业务的时候,他们把离岸公司设在新加坡,当做欧洲业务时,把公司设在美国的特拉华州,当反过来做北美和南美的业务时,把离岸公司设在了英国。当他们有很多业务时不会只有一个客户,这样是不安全的。如果只搞一个总经销或者总代理会涉及到业务关联。这些做法利用的是各地之间的税收差异和各地之间业务关系之间的关系。欧洲人相信美国公司,美国人相信欧洲公司。把这些都考虑在一起才叫离岸,离岸公司与我国的关改、税改、汇改都有关系。

为什么有些公司不担心人民币升值,是因为他们把整个离岸体系做的比较好

如果你做的是正常贸易,你就特别担心汇率的波动,如果在整个业务中加入离岸体系的话,汇率的波动对我们其实没有影响,因为可以倒过来利用汇率波动来赚取收益。这个收益足以弥补因人民币升值而带来的对你的业务正常的收益所带来的损失。说不定获得的收益还会更大。也许有一天你还会借贸易之名,行资金运作之实。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在跨境贸易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汇改的政策。

外汇局实际上是鼓励我们做离岸贸易的,但是国税局是既不赞成也不反对,即使你不做离岸贸易,你避税也照样会被查。所以我们做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绝不要违规,哪些东西不违规,怎样才能不违规。此外,海关也不会管我们离岸不离岸,报关进口,向我交进口税,报关出口,老老实实的申报就可以了。海关监管的是货物流,国税监管的是单证流,外汇局监管的是资金流,目前资金流是放的最开的,国税局在单证流上是要凭单核税的,单证流管的是最严的。货物流上是通关的速度越来越快,所以三个改革越改对离岸操作越方便。外汇局的说法是这样,银行是国家的大器,不能够随便乱动的,为了解决进出口贸易现在融资难的问题,要拓宽融资渠道,所以就通过放宽外汇的渠道来解决融资问题,而不是把银行的利息下调,我们的银行利息下调国内的CPI就又上去了。

规避“反倾销”案例

反“反倾销”税就是指避税的措施,不一定是反“反倾销”,包括进出口税收在内的其它税收。比如说我们是这样一个业务,一家中国公司把货物出给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产品是空调,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个国家人口不到万,其中有50多万人都在海外踢球,在本地的居民是80万,再加上每年在那里旅游的3万多中国人,就是他们的人口构成。我们向他们出口空调,结果每年出口的空调是万台,后来这个国家火了,要对空调征收我们46%的反倾销税。于是我们就想了一个办法,因为他们没有征收泰国的反倾销税,于是我们把部件送到泰国,在泰国完成组装,然后再送到特立尼达。单证流应该是部件单到泰国,成品单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资金流是反向回流。后来我们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因为泰国工厂买进了部件,加工了成品,完成出口,所以要在泰国当地交所得税。二是当资金回到泰国的时候,因为泰国工厂是外包的,如果他们耍赖,不把钱给我们,我们也无法跟他们打官司,一旦打官司就相当于是向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宣称,我们用这种方式规避他们的反倾销税。很多公司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问题就在于单证、物流、资金线在泰国公司合一了,从而将整个业务的主动权交到了泰国公司手上。

于是,我们离岸操作的一个重要事项就是,可以离岸操作,但是主动权不能交到操作的公司当中。刚才的案例根本不叫离岸,就是实际的贸易。于是我们就想到了运用离岸公司,我们决定在新加坡设立一个公司,我们把料件卖给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委托泰国代工。然后将代工的产品回到新加坡,不回新加坡也行,总之应该由新加坡的公司发给特立尼达。这样的话物流线是过了泰国的,单证线是先将单据做给新加坡公司,新加坡公司委托泰国公司代工,代工的成品的单据由新加坡公司做给特立尼达。物流跟单证线是分开的,物流是通过泰国的。其实送货的时候从新加坡的物流线是没有的,送货时按照新加坡公司的要求直接把货送到泰国,但是收货人应该是新加坡公司,产品应该由新加坡公司从泰国发往特立尼达。这样单证线和物流线就是分开的。在这个业务过程中该批货物的所有权是归新加坡公司的,资金是从特立尼达到新加坡再到泰国,物流途经泰国,并在泰国完成制造,用的是泰国的原产地证,同时,货物的所有权和主动权掌握在新加坡公司的手上,离岸公司的最大价值就是要把主动权掌握在离岸公司的手上。以后我们要跟国税局讲,那个离岸公司不是我的兄弟公司,而是客户。问你为什么要跟新加坡公司做,就说是特立尼达公司让我们跟他们做的。后面还可以加上一句话,是不是特立尼达公司在避税啊?

这就是跟大家说一件事,不能让新加坡公司与境内公司构成关联,因为涉及到国税局关联交易稽查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你在深圳设立了一家公司,老板是你,离岸公司的老板还是你,就无法做离岸了,涉及到关联交易的问题。我们会问如果老板不是我怎么控制的问题,这个我们也会讲到,如果老板不是你怎么控制的问题。

如果单证线、资金线都过了新加坡,就会出问题,你是个新加坡公司,单证资金都过新加坡,虽然物流没有过新加坡,但是资金过了新加坡,在新加坡的银行产生了新加坡的资金流动,就需要向新加坡的监管局申报一下。单证线与资金线是应该分开的,也就是说虽然公司在新加坡,但是他们的结算没有放在新加坡,新加坡在香港设立账户,也就是说特立尼达应该把钱付到香港账户,然后再由香港把钱付给境内。国税局会问,为什么付钱的是香港的账户,所以我们应该弄新加坡公司,如果是法国公司付钱的应该从法国过来,新加坡作为全球著名的中间商,他们会在各地都有账户。第二点是,汇发1号文件说,钱从哪里来并不重要,免核销,到了年度总量平衡。也就是说你收到这么多钱,到年末就应该有这么多货出去。

什么叫做离岸操作,离岸操作就是将国际贸易的三条线给分开

说到这三条线就出来了,而且物流、资金、单证线被分离了。单纯设立一个离岸公司其实并不叫离岸操作,没有离岸公司照样做离岸操作,三线分离才叫离岸操作。也就是说,离岸是一个操作行为,并不是一个公司行为。代理公司会跟你们讲离岸公司都在BVI、开曼,结果公司的注册证明上都写着某某离岸公司(offshore),国税局一看,offshore要在我们国家交所得税。因为他们知道,凡是叫offshore的公司一定所得不在本地产生,因为offshore的规定就是不能做本地业务,只能做境外业务。在海外,真正进行离岸操作的时候其实注册的不是一个offshore公司,记住,在离岸操作上,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你得注册成一个真正的有限责任公司,然后利用这个有限责任公司来做三线分离才叫离岸操作。

我们在香港、新加坡、迪拜注册的公司就是正常的有限责任公司,它不是离岸公司,是一个正常的贸易公司,相当于八十年代做国际贸易的中间商。只不过当时我们跟中间商合作的时候三线是合一的,现在我们要把三线分离,三线合一是因为当时你没办法,因为那个中间商不是你们家的,他自己要合一。但是注意了,你现在用的是你自己的公司,我们就可以三线分离,你需要做两件事。其实除了中国有税务稽查以外,美国也有税务稽查。

合法合规使用离岸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合理优化公司架构、业务架构、财税架构、供应链架构,帮助企业优化顶层架构设计及财税合规,规范化为上市、准上市公司的财税结构和业务结构及供应链结构提供合理、合法、合规,同时能解决中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财务、税务、进出口、外汇合规等问题。为企业降低公司运营成本,规避业务、财务、税务及供应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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